如果以一般解決問題的程序:(一)鑑別問題。(二)分析問題。(三)影響評估。。(四)提出對策。(五)對策評估。(六)實行對策。(七)實行評估。(八)結果回饋。您會如何去解決此住戶間的衝突呢?
昨天晚上十一點前後可說是非常精彩,本棟七、八樓之間因為長久的恩怨,引發了特定住戶藉由惡意連續撞擊牆壁產生的噪音(含大聲辱罵聲音),干擾了整棟大樓(並殃及了社區鄰棟大樓)。之前已有諸多鄰居紛紛向肥蝦反應,無奈這種撞擊根本無法人贓俱獲,相關搜證也亟其困難,而且就算當場逮住,社會相關法規與社區規約也無對應規範,以環保法規中噪音管制也難以認定。但昨日更擴大為兩戶對立,彼此互相敲撞,此起彼落,逼得肥蝦在住戶的壓力之下不得不請保全報警,但警方到來,雙方都是矢口否認,並強烈指責對方,加上八樓為法學背景,更是堅持不下來協商。
就專案管理的角度來思考,這可以說是衝突管理(conflict management)的典型範例,更因為衝突無法化解,進而加劇危害到整個團隊。在PMBOK 2008第九章第四節管理專案團隊中針對衝突管理有言簡意駭的說明。衝突的解決方式在PMBOK中共寫了六種方式-撤離/回避(withdrawing/avoiding)、圓融/包容(smoothing/accommodating)、妥協(compromising)、強制(forcing)、合作(collaborating)、面對/解決問題(confronting/problem solving)。基本上面對問題是先決條件,至於應採用何種方式?則需要視目標與專案經理的權力類型(正式、賄賂、處罰、專家、參考)中在兩者之間的影響而定。
在人所組成的集合體中,因為每人的文化、生理、心理、習慣、知識、能力…等差異,在互動之中難免有所磨擦,而一般人多可基於自我修養與自我控制,保持一定的關係。但是如果衍生到了影響整個專案的運作,身為一個專案經理應要如何作為?在PMBOK 2004中對衝突管理的過程,建議衝突雙方應先自行調解紛爭,若爭議有擴大延燒的趨勢之時,專案經理就應介入尋求一個適當的解決之道。衝突則必須亟早的釐清,並一般會使用私下、直接、合作的方式。當衝突持續之時,得必要引入正式的程序,甚至包含懲罰性的處置。此外,衝突大多導致於一些特定的問題,因此針對問題的處理也可仿行變更控管或風險管理的程序進行-鑑別問題、評估與分析問題、提出對策、解決問題、追蹤問題-問題的處理最上上之策,當然希望制敵機先、消弭於無形。
但現在遇到這種困境,肥蝦究竟應該採行何種作為呢?如果是您,您又會採取何種方法呢?
首先,肥蝦先交代整個的衝突現況
(一)糾紛的起因:
(1)大樓樓地板隔音不佳。八樓住戶養狗,因此狗走路的爪聲與碰撞聲,導致七樓不滿。
(2)兩戶生活作習不一。八樓為一般上班女子,早出晚歸,而七樓為自營生意人,早歸晚出。
(3)溝通不良。兩人對於聲音都非常敏感,且過於自我,都自認為自己已作到極限或忍受到極限。
(4)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該糾紛從社區成立以來即以存在,逾時已三年之久,雙方心結甚深。
(二)需要解決的問題為:惡意短暫、連續的大力撞擊聲響,影響整棟住戶。
(三)限制:
(1)主任委員只能對內、對外代表整個社區,無法定的司法權,任何要求必須遵循法規或社區規約。
(2)主任委員所代表的管理委員會只是受託管理公用部份,不可任意闖入專用區域(民宅)。
(3)因為敲擊聲音短暫、突然,搜證不易,更難以作為呈堂證供。
(4)本棟住戶間雖有一定共識,但敢於自行當面質疑問題者不多。
(5)社區規約允許住戶養狗,社區中已有十幾戶養取寵物犬,本棟即有三戶。
(6)要求建商改良隔音已屬不可能。
(7)八樓為法學背景,對法律觀念甚為熟稔;七樓為營利商人,人前人後差異甚大。
(四)資源
(1)本棟另一位委員與我關係甚佳,立場與行動均能一致。
(2)主任委員對於社區規約有一定的影響力,並能張貼通告。
(3)本棟除七、八樓住戶間不合外,其他多能和睦相處。
(4)主任委員可要求社區保全人員執行一定合法的任務。
(五)先前肥蝦的處理:
(1)目標:協助建立雙方直接溝通的管道。
(2)作為:(i)單獨與雙方分別見面,瞭解雙方的需求與底限。
(ii)透過雙方友好的鄰居一起促進雙方進行溝通。
(iii)表明我個人的中立立場。
(3)結果:彼此間溝通了一個多月,過程中其他住戶獲得了短暫的安寧,但終歸無效。
如果以一般解決問題的程序:(一)鑑別問題。(二)分析問題。(三)影響評估。。(四)提出對策。(五)對策評估。(六)實行對策。(七)實行評估。(八)結果回饋。您會如何去解決此問題呢?
針對上述諸種情況,不知諸位先進有何建議?至於肥蝦的思考與解決之道,就待今晚回去與核心團隊(副主任委員、前主任委員、總幹事、夜間保全)談過之後,再請各位指教!
可以參考公寓大廈管理辦法:
http://www.tmm.org.tw/ap/aplaw07.htm
還有環保法規對於噪音的辦法。
肥蝦早就看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跟環保法規!
基本上,兩者是無用武之地,因為社區規約可以養寵物,而且公寓大廈對專用區域的保護是嚴謹的.他在家裏面敲,罵,我們是進不去,警察來當場捉到也是勸導!環保噪音的認定也不容易,最重要是他的聲音不是一直持續等到警察或環保人員來的!
對於住戶的行為最最直接的還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下的社區規約的約定!
肥蝦哥....這個好像很難搞啊....(抓頭)...
人與人的互相體諒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說老實話 七樓跟八樓的作息時間不同
我是覺得可以養狗但是也不應該吵到人家 尤其是人家休息的時候
建議是 八樓出門前 幫狗的四隻腳裝上類似桌腳墊的東西
減少七樓在家的時候 抓出來的聲音
但是整天綁著對狗太慘忍 所以八樓下班的時候可以把裝的拿下來
至於八樓如果這樣作 七樓應該給予肯定
並對於八樓下班時間的抓聲忍耐一下
彼此體諒 為對方著想 才能解決彼此的問題
哎!
要是能體諒,早就解了!我也不用貼了!
就像軟體開發的互動之時,有誰會多替同事多想一點!
(嘆氣.....)
換4W2H:
資源都列出來了嗎?客觀上的實際被害者是誰?例如七樓會先打1999還是八樓先打?
雖然看來問題點在於狗及噪音,但也有可能是第一次溝通時結下的樑子,解鈴人還需繫鈴人。狗能在主人上班時寄養他處?八樓可鋪設地毯避免噪音?九樓的噪音就不會影響到八樓?七樓的噪音就不會影響到六樓?
p12076提到:
解鈴人還需繫鈴人
同意+1
這種事通常是誰看誰不爽,A看B不爽就說B如何如何,當然B也會說A如何如何都是藉口,如果相處得好在吵都是可以溝通的。這個狀況應該要用公權力介入二造才會收歛。
針對p12076的回應呢!
肥蝦有一點小疑問要請教!
所有的裝設都需要$$$$$
那這部份成本,有誰願意自願吸收呢!
另外1999在此部份無路用,直接叫警察都不work了!
用4W2H是一個好的思維,在解題的步驟一之時(鑑別問題)可以有深入的瞭解與鑑別!
※提醒一下:社區規約是可以修改的喔,只要區分權人通過(一般是1/2,重大議題是2/3)即可!